〖回答〗妳好,不是“金商鼎標”,是:金鼎商標。為民國時期吳漢文的吳德盛紫砂陶器行商標。
〖資料〗民國時期吳德盛紫砂陶器行,為吳漢文於民國五年( 1916 年)所設。店址選在宜興縣城蛟橋邊堍。早期用印為“吳德盛”陽文籇書小方章,底蓋並用。稍後用印為陽文籇書大方章“吳德盛制”。中期用印為大圓章陽文籇書為“吳德盛制”、“宜興吳德盛制”。至二十年代後期,店主吳漢文創立“吳德盛”店號著名商標“金鼎商標”。“金鼎商標”印款中央以鼎為圖案,四角為陽文楷書“金鼎商標”,為“吳德盛”店號訂壺專用印款。後期吳漢文亦以陽文楷書方章“松鶴軒”鈐於精制之壺。“吳德盛”、“金鼎商標”印款鈐壺底,蓋把壹般有制壺者小方章印款,當時專門為吳德盛制作紫砂茗壺的有巖如、儲銀蘭、王熙臣、馮桂林等,專門為吳德盛銘刻的藝人有任淦庭,經常訂制坯件的有俞國良、程壽珍、朱可心、汪寶根、吳雲根、王寅春等。在民國十四年( 1925 年),吳漢文又在上海開設“吳德盛”分號,主要銷售紫砂制品。吳漢文自己制的茗壺早期亦用“吳德盛”款。抗戰爆發後“吳德盛”倒閉,“吳德盛”及“金鼎商標”印款沿用至 1939 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