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到期了辦理續期的方式如下:
(1)準備申請書件,《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和註冊證復印件;
(2)提交申請書件,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3)繳納續展規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壹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二、如何申請商標註冊
1、申請,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2、商標審查;
3、初審公告,經過商標局初審通過的商標,要在刊登公告三個月後無人提出異議才可以註冊完成,該商標即受法律保護;
4、註冊公告;
5、領取商標註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