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馬德裏註冊的國際商標5年內是否可以進行轉讓?
通過馬德裏國際註冊的商標是否可以在5年內進行轉讓,這個問題涉及到商標國際註冊相關的法律規定。主要如下:1. 根據《商標國際註冊馬德裏協定》的規定,申請人在指定商品或服務清單內,可以自行選擇需要獲得商標註冊保護的具體國家或地區。壹旦指定國接受保護申請,申請人即獲得在該國使用該商標的排他權。2. 馬德裏國際商標註冊後,申請人可以在註冊公告期內(通常為12-18個月)通過繳納費用的方式增加指定國,以擴大商標的保護範圍。增加的指定國家或地區,商標註冊日期為最初的國際註冊日期。3. 根據馬德裏協定的規定,國際註冊商標的轉讓或變更註冊人,需要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WIPO)進行註冊。新註冊人會自動成為商標在各指定國獲得的權利和義務的繼承人。4. 但是,各指定國根據本國法律,有權利不承認這種轉讓或變更。如果指定國不承認,則該國內的商標權利不會轉移到新註冊人。新註冊人只能獲得未來該國依國際註冊獲得的權利。5. 按照中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權可以自註冊公告之日起轉讓。而國際商標在中國的註冊日,以中國商標局公告受理國際商標在中國的保護之日為準。所以,總體來說,馬德裏國際註冊商標原則上是可以在5年內進行轉讓的,但各指定國依據本國法律有權不承認這種轉讓,導致在這些國家內的商標權利無法轉移。如果想全部轉讓,建議在國際轉讓完成後,及時在所有指定國根據當地法律再次進行轉讓註冊。希望以上分析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商標註冊相關的問題,歡迎在百度知道提出,我將盡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