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呢,我們看看商標的定義:
商標是用以識別和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誌。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 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我們再來看看逍遙鎮的這個商標的註冊詳情: 這個上表示圖形,文字等幾個要素組合起來才稱之為商標,但是如果商戶只是簡單的使用逍遙鎮三個字,而沒有使用商標,並不壹定是侵權。 比如老王的老家是逍遙鎮的,或者他爺爺是逍遙鎮的,他將逍遙鎮三個字作為地理標誌,寫在自己的招牌上,這個並不算是侵權。 關於地理標誌,商標法中特意做了說明:地理標誌,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
如之前景德鎮陶瓷的官司,這個可比逍遙鎮胡辣湯大多了,關於景德鎮這個品牌,已經被註冊很久,但是妳不能禁止景德鎮其他廠家說自己是景德鎮陶瓷,因為他確確實實是在景德鎮上,這是他的地理標誌,妳沒有辦法剝奪。當時還為這個打過官司,最後還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