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市註冊商標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鎮江市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經銷的商品或者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同向商標局申請註冊同壹商標,***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的專用權。
鎮江市商標構成的條件
1、鎮江市商標的必備條件
商標的必備要件包括兩項: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氣味等商標不能在我國註冊;第二,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征。商標的顯著特征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獲得:壹是標誌本身固有的顯著性特征,如立意新穎、設計獨特的商標;二是通過使用獲得顯著特征,如直接敘述商品質量等特點的敘述性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第二含義"商標註冊。
2、鎮江市商標註冊前的查詢,
3、鎮江市商標申請文件準備。
4、商標受理通知書。30天左右可收到由商標局發出的受理通知書。如果順利的話壹年左右可以拿到商標的註冊證書。商標審查過程中申請受理和形式審查約需壹個月時間,實質審查約半年時間,公告期三個月時間,核準公告到發證約兩個月時間。
鎮江市商標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