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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別人的商標做成貼紙侵權嗎

如果只是自己用不構成侵權,如果投入到市場上賣就屬於註冊商標侵權行為。構成商標侵權的情形有: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知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道商標的;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版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上述均屬於註冊商標侵權行為,當事人可以追究妳的責任。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均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壹)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