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就是在公司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住址”,不同的城市對註冊地址的要求也不壹樣,具體應以當地工商局要求為準。
二、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是企業可以從事的生產經營與服務項目。它反映的是企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業務活動範圍的法律界限。
初次註冊公司,不知道如何確定經營範圍時,可以直接參考行業內同類公司。
註:明確了經營範圍應該怎麽寫後,這裏還有壹些常見誤區,大家需要避免哦!
1、不關註經營範圍的前後順序
有些企業同時經營多個行業的業務,此時,經營範圍中的第壹項經營項目所在企業為所屬行業,而稅局稽查時選案指標經常參考行業水平,排錯順序,小心吃虧。
2、分支機構隨便寫
企業設立分公司,由於分公司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經營範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經營範圍。因此,分公司的經營範圍應在總公司經營範圍以內。
但是,如果企業設立子公司,其經營範圍不需要在總公司經營範圍內。由於母子公司經常相互提供服務,總公司應增加商業服務業等經營範圍,子公司增加為總公司提供服務的經營範圍。
3、沒有考慮核定征收
打算申請核定征收的新設企業,應避免經營範圍中出現不允許核定征收的經營範圍。
案例B公司新設公司擬申請核定征收,財務人員辦理工商登記時,隨手增加了專利代理、商標代理的經營範圍。申請核定時,稅務機關說專利代理不能核定征收,妳們公司不符合規定,B公司只能默默註銷重新設立公司?
所以,打算核定征收的企業,更要註意經營範圍的審核,避開國稅函[2009]377號中規定的不能核定征收的類型。
4、經營範圍越多越好
由於超出經營範圍的業務不能自行開具發票,需到稅局代開發票。財務人員為了節省麻煩,把能想到的經營範圍都寫進去了。但有些經營業務是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