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需要提前壹年續展嗎?
商標續展不需要提前壹年,也就是商標到期前壹年內就可以辦理,壹年前不需要來半年。當然每次續保的時間還是比較長的,壹次專屬保障時間可以達到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仍未辦理的,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應當註銷該註冊商標。需要提交的申請文件有: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3、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4、在受理大廳直接辦理的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5、如果申請文件是外文的,還應提供由翻譯機構簽字確認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