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商標的物品仍然可以使用。不過給出的建議是,盡量不要買這種沒有商標的商品。商家在生產和銷售相關商品時,會和商標壹起進入市場。
商標的出現,恰恰是為了方便公眾認識和識別商品的原產地。同時,企業或廠商在使用商標的過程中,會無形中對商家的品牌進行推廣和宣傳。馳名商標甚至可以在未來成為企業的無形財產,作用很大。因此,沒有商標的商品很可能是假冒偽劣產品出售。其商家生產的商品質量無法保證,不建議購買使用。
法律依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下列信息:
(壹)特許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和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
(二)特許人的註冊商標、企業標誌、專利、專有技術和商業模式的基本情況;
(三)特許經營費用的種類、金額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證金,保證金返還的條件和方式);
(四)向被特許人提供的產品、服務和設備的價格和條件;
(五)繼續為被特許人提供業務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
(六)指導和監督被特許人經營活動的具體措施;
(七)特許經營網點的投資預算;
(8)對中國現有特許經營者的數量、地域分布和經營狀況的評估;
(九)提供最近兩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
(十)提供最近五年與特許經營相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
(十壹)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十二)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