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概念涵蓋範圍很廣,包括重大專利、商標、著作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權、地理標誌、商業秘密、商號、反不正當競爭權等等。
域名權利沒有出現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列舉清單中。
雖然域名權利沒有被列入列舉的知識產權保護範圍,但毫無疑問,域名屬於知識產權。
隨著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等領域的快速發展,能否將傳統的知識產權保護範圍納入域名權利、數據庫特殊權利、基因技術等成為知識產權領域的熱點。
目前,現有的國內立法和國際條約都沒有對域名的知識產權性質做出最終認定。
但從域名本身的特點和網絡的快速發展來看,域名權已經成為壹項獨立的知識產權,會得到各國立法和司法的認可。
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下,有壹個“WIPO仲裁與調解中心”,壹個“統壹的域名爭議解決規則”適用於解決域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