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是端午節的傳統習俗,每逢過端午吃粽子尤為常見,這來源於很多的說法,最廣為人知的就是為了紀念屈原。粽子的主要原料就是糯米,而裏面包裹的可以是肉類食品也可以是蜜棗,當然也可以隨自己的喜歡包想要包的東西。
關於粽子所在的類別,可以與蜂蜜商標的類別壹起討論,兩者屬於同壹類別,通過八戒知產商標中的商標分類百科查詢我們可以知道,粽子商標屬於第30類-3007-方便食品-粽子C300051;蜂蜜商標屬於第30類-3005-蜂蜜,蜂王漿等營養食品-蜂蜜300098。
另外無論是粽子商標還是蜂蜜商標,在商標轉讓的過程中都會有不完善之處,這就需要企業在商標轉讓之時多加註意,轉讓人和受讓人秉持誠信原則。我們可以將註意的要點分為三大點,以此對商標轉讓的不完善之處進行防備。
①可能出現的不完善之處壹
轉讓方在轉讓商標的時候,首先要明確自己轉讓的商標是否自身還存在近似商標,通常情況下企業會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而將商標的近似商標完成壹個註冊,以防止他人商標侵權。所以這時候商標轉讓就應該將轉讓商標的近似商標壹起轉讓;
受讓方在商標轉讓之時也應該通過查詢,明確商標的近似商標有哪些並且了解是否轉讓人有將自己的商標以及近似的商標進行了全部的轉讓。
②可能出現的不完善之處二
確認轉讓的商標是否是存在於有效期之內的,已經經過核準的商標,有十年的有效期限,當商標十年期過了之後商標本身就不再具備法律效力,這時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商標並且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商標失去法律效力的還有商標被無效或者撤銷,也有可能是商標還在申請中沒有得到核準的情況,這時候其有個小標記是TM,這樣的商標固然核準後就可以使用,但是在沒核準的時候受到異議等問題,之後的復審將會再花費很多的時間,商標仍舊不具備法律效力。
③可能出現的不完善之處三
第三種情況是商標轉讓人並不是商標註冊人,或者商標的所有權不在轉讓人的手中,是幾個人所***有。這些情況轉讓人就不具有轉讓該商標的權利,商標受讓人應該在交易之前進行相關證據的查詢,查詢商標註冊證書,商標註冊人信息等。
商標具有法律效力是在商標核準之後,商標轉讓的不完善之處,轉讓人和受讓人都應該時時關註,將商標轉讓過程做到透明公開公正公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