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妳平時很少接觸到私人商標,因為大多數私人商標都是企業未使用過的商標,通常不怎麽使用,或者直接通過商標許可的方式來宣傳他人的商標。商標使用許可關系結束後,許多企業認為,如果不使用自己的商標,在壹段時間後可能會被他人申請撤銷。所以我們如何轉讓自己的商標?什麽是轉讓過程?
所有權商標註冊是為了迎合新產品的品牌戰略。它通過高質量的商品來提高自己商標的聲譽。因此,它已經使用了壹段時間,具有壹定的市場信譽。嚴格地說,需要轉讓出售的自由商標應該是未許可的。
如果是轉讓方,在辦理自有商標的轉讓時,可以在網絡上發布自己商標的轉讓信息,吸引買家主動前來咨詢。或者交由第三方商標交易平臺,由第三方商標交易平臺負責自有商標的轉讓、銷售及相關手續,並自行監督、收款。
但是,在我國《商標法》中對此有明確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到商標局辦理轉讓註冊商標事宜。所有權商標也是註冊商標,所有權商標的轉讓還需到商標局辦理轉讓手續。專有商標的轉讓過程大致如下:
1、商標顧問確認雙方轉讓商標的意向,擬訂並簽訂商標轉讓合同。
2、轉讓人應當對商標進行公證;
3、轉讓申請人已準備好所有申請文件。
4、申請人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文件,繳納轉讓費。
5、商標局受理申請,發給《受理通知書》;
6、商標局核準後,發給《註冊商標核準轉讓證書》,並予公告。
在自有商標轉讓過程中,簽訂商標轉讓合同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步驟,因為商標轉讓合同在很多方面都會限制買賣雙方的行為,並為每個人的轉讓交易提供保障,所以我們不能忽視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