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公司創業者註意力多集中在產品及渠道的打通上,商標品牌往往無暇顧及!正因此,沒有商標意識或不了解商標常識都有可能使創業者掉入商標陷阱!
第壹坑: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在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
滴滴打車當年將“嘀嘀”作為打車軟件名稱使用,並未考慮商標是否已被占用!被告侵權後才更名為“滴滴”。
造成這樣的失誤源於對商標認識的不全面。根據我國商標法,在同壹商標類別下,商標具有獨占性,不得重復註冊及使用他人已註冊商標!在對商標認識不足的情況下,會發生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情況。
第二坑:由於剛剛創業,公司內部沒有主要負責跟進商標註冊的專業人員,於是對商標壹事壹拖再拖,直至久病成疾。
拖延癥會耽誤事情,在商標壹事上更是可能事關生死與成敗。創業型公司的職務壹般不會像大公司那樣細分,很多人都是身兼多責。好處是能鍛煉人的綜合能力,盡快獨當壹面。壞處是有些工作容易被忽略,比如商標註冊。
當壹家企業沒有明確的知識產權負責人時,如果領導層對商標註冊的認識有限,商標註冊和保護事宜就很有可能被擱置!
第三坑:認為“等到公司壯大以後,再註冊多類別商標”。
很多處於成長期的公司將精力放在品牌影響力的擴大上,卻忽略了品牌在法律上的保護!於是不少公司知名度打響後才發現商標被搶註。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剛剛宣布將ofo***享單車改名為ofo小黃車。但是在與***享單車相關的關鍵商品及服務類別上,“小黃車”商標就已被他人在先註冊了。
多類別註冊是企業保護品牌的必要措施之壹。壹方面可以防止他人惡性競爭蹭名氣,另壹方面也助於企業品牌的長遠布局及多領域發展。
標小妹有話說:隨著人們商標意識的加強,傳統的做法——“選個名字--投入使用--進行宣傳”,已經逐漸轉變為——“定好名稱--查詢並註冊--投入使用--品牌宣傳--品牌保護”。這樣的品牌使用規範看似繁瑣其實是對知識產權最好的保護。創業不易,避開創業路上可以避開的陷阱,才能讓這條路走得更順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