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的等級是根據加油站的油罐容積和單罐容積來劃分的,***分為三級。
壹級加油站: 150≤總容積≤210 m3,單罐容積≤50m3;
二級加油站: 90≤總容積≤150 m3,單罐容積≤50 m3;
三級加油站: 總容積≤90m3,柴油單罐容積≤50 m3,汽油單罐容積≤30 m3。
柴油罐容積可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
註意事項
1、散裝買油需註意
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加油站壹般是不向個人出售散裝油的,也就是說必須開車來加油。但如果車輛真的因沒油拋錨在了路上,車主又不想通過救援的方式,那麽這種情況下拎著油桶買油也是被允許的。但這有兩個前提,首先為了安全必須使用鐵質油桶來打油,鐵質油桶在汽配城等地都有銷售,壹般加油站也有銷售。另外就是需要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委會開具相關證明,帶著證明就可以來買油了。
2、雷電天氣不加油
原則上加油站是24小時營業的,但在壹些極端天氣下會暫停服務。比如強雷電天氣時為了安全往往加油站會停止營業,待雷電結束再重新營業,因此建議車主夏季雨季多關註天氣變化,適時調整加油時間。
3、加油站打手機
加油站內禁止打手機,是壹個傳言。加油站普遍采用電腦控制,在加油站接打手機,會造成加油站的部分設備引起感應,從而影響設備的正常工作,最終導致計量不準。而實際上,這種情況也是不可能的。
擴展資料:
規範加油站特許經營行為,引導社會加油站納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公司)和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石化公司)連鎖經營體系,是規範成品油流通秩序、做好加油站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加油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2]18號)精神,規範加油站的特許經營,特提出以下意見:
壹、加油站特許經營,是指特許人通過簽訂合同將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的與加油站經營有關的商號、註冊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經營技術、服務標準等授予其他加油站使用,被授權的加油站按照合同約定在統壹特許經營體系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及相關服務,並向授權企業支付相應費用。其中,授予他人特許經營權的企業為特許人,被授予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加油站稱為被特許人。
二、開展加油站特許經營應該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三、加油站特許人為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及其授權的子公司(企業名單見附件)。子公司按照母公司授權範圍在各地開展加油站特許經營活動。
四、被特許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壹)加油站符合當地加油站發展規劃,符合國家環保、消防、建築安全標準;
(二)具有壹定的經營管理能力,資信狀況較好,近兩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紀錄;
(三)國家經貿委和省級經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特許人擁有以下權利:
(壹)按照合同約定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以保證加油站特許經營體系的統壹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壹致性;
(二)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人合法權益,破壞特許經營體系的被特許人,依合同約定終止其特許經營資格;
(三)向被特許人收取合同約定的各種費用和壹定額度的保證金;
(四)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六、特許人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的經營資源及經營手冊;
(二)保證在不同的市場條件下,向被特許人及時配送價格合理、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成品油油品;
(三)向被特許人提供業務或技術指導、培訓及其他服務;
(四)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證金的使用、退還等事宜。
七、被特許人擁有以下基本權利:
(壹)合同約定的特許人授予的有關權利;
(二)獲得特許人提供的培訓和指導;
(三)獲得特許人開展的促銷支持;
(四)要求特許人對因提供虛假信息造成的損害給予賠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