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成功註冊商標後,持有人應擁有其商標的專有使用權。
在日本成功註冊商標後,所有者將獲得其商標的權利。詳細而言,所有者的權利包括:使用專有註冊商標的權利,反對隨後發生沖突的申請的權利,許可第三方在其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采取抗議第三方非法使用行為的權利,要求保護他人權利的權利。在其他國家簽署了包含日本已加入優先權條款的條約的優先權。
日本商標的保護時間為自申請之日起10年。所有者可以通過商標續簽程序來續簽日本商標證書的有效性 。 續簽時間不超過續簽日期的6個月,寬限期為續簽日過期後的6個月。延遲續簽的罰款是續簽費用的兩倍。
因此,了解持有人實際上擁有的權利對於他們很好地保護其在日本的商標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