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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證明書補發註意事項有什麽?

法律主觀:

商標轉讓 成功後會下發商標轉讓核準證明,結合原 商標 證書壹起使用。如果您想要壹個顯示新所有人的商標證書,可以向商標局申請補發商標證書。商標局會下發壹個登記了新商標所有人的證書。 商標轉讓成功後只會下發商標轉讓核準證明的,結合 商標註冊 證原件壹起使用的。 您想要商標註冊證上是新受讓人的,可以先商標局提出補發商標註冊證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壹條 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壹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