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子彭某,壹直比較喜歡中醫,平常也會買些醫書來看,時間壹長,就通過自學中醫古籍《傷寒論》等書籍,按照醫書裏面的藥方,成功配置出藥丸、膏藥、中藥液等。而制作過程就是在自己的家裏,通過自己買的機模等機器設備,制作完成,也沒有取得任何藥品監管部門的認可。藥品制成後,通過網上銷售給病患,獲利達到130多萬元,現場查獲的半成品,未銷售的貨物多達15萬之多。
而他制作的藥品有:生發丸、溫經湯、山藥丸、打呼嚕丸,多達42種,價格從十幾塊到幾百塊不等,他最先通過病友群推銷,在壹些病友使用過後,效果不錯,進而推廣給其他人,就這樣把生意越做越大,直到開始了自己的專營網店,生意更是好的不得了。
當然剛開始人少,並沒有什麽影響,隨著生意做大做強,正準備再創輝煌的彭某,經人舉報,被執法人員盯上,隨後采取行動,控制住彭某,並查抄了所有貨物。對彭某處罰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130萬元,並處罰金3000萬元,然而在之後彭某並未交納付款3000萬元,執法部門向法院提起執行,法院在依法審理後,準許強制執行,包括違法所得130萬元,罰款3000萬元,加處罰款3000萬元,***計6130萬元。
我認為合理實話實說剛開始,我也對這個處罰不甚理解,感覺太重了,針對個人的罰款上了千萬,估計這輩子都還不完。再說藥的療效挺好,又不是假藥,為什麽要罰這麽多呢?
其實執法部門對他處罰還是有理有據的,首先彭某沒有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驗許可證,就憑自學敢生產銷售藥品,屬實說太危險,我們都知道壹個好的老中醫,都是經過多年的鍛煉,從小的專業學習,才能出門行醫,而藥品又多有毒性,稍有不慎,人命關天。
在《藥品管理法中》規定罰款的處罰是要按照違法所得的十五到三十倍來處罰的,而現在定的3000萬,是安裝20倍處罰得出來的,基本是中等偏下了。再說無論罰多少錢,沒有出人命也夠萬幸了,不然就不是罰款了,還要負刑事責任。相信誰都不想那壹幕的發生。
我們國家現在對食品安全很重視,更何況還是藥品呢!如果真想發展中醫,弘揚傳統文化,可以好好的學習去考證,國家也為了發展中醫,制定了好多利於中醫的條款,我們也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助力中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