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使用者的下列行為:
(壹)銷售者在公布的商品信息或者使用的字號、域名中不正當使用他人的商標權、著作權等權利;
(二)銷售者銷售商品涉嫌不當使用他人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權利的;
(三)銷售者發布的商品信息或者銷售者使用的其他信息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誤解或者不正當競爭的。
三:有上述行為之壹的,每次扣2分。同壹權利人對同壹賣家3天內的投訴視為1投訴。
淘寶對偷圖的處罰規則:每次扣兩分。
天貓對偷圖的處罰規則:每次扣兩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