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駁回復審官費1500元,收費3500元(商標駁回復審官費1500元代理服務費3000元)。
駁回復審是指國家商標局以申請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為由駁回申請人的註冊申請,申請人不服國家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在法定的期限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在復審中陳述不服國家商標局駁回決定的理由,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準予申請商標初審公告的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壹條 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可以申請復審。因此,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到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請人資格。
第二十壹條 駁回商標復審申請,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提出。最後壹天如果是假日的,以假日之後上班的第壹日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