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審查指南”不可能窮盡所有的類型,“審查指南”總結的是已有的商標,而社會在不斷發展,新事物不斷產生,新情況不斷出現,因此“審查指南”總結的案例類型壹般是滯後的。從商標申請的實際情況來看,新申請的商標有很多也無法劃分到已總結出的類型中去。
2.我國自80年代初期起,在商標局內部發行過審查指南並更新再版數次,但壹直未能向全社會公開。2005.12.31商標局終於向全社會公布了其正式的審查指南---商標審查標準,受到廣泛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