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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怎麽辦理?

辦理商標變更手續的辦法:首先,由當事人提供相關材料,向商標局提出變更申請。然後,由商標局予決定是否予以受理。最後,對符合相關條件的,由商標局發給變更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十八條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第四十壹條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準的,發給商標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或者地址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其全部註冊商標壹並變更;未壹並變更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未改正的,視為放棄變更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