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關系。
1、誤傳:
蘋果電腦公司以那個咬了壹口的蘋果作為其商標圖案,就是為紀念偉大的人工智能領域的先驅者——艾蘭·圖靈,實際上是誤傳。其來源為2001年的英國電影Enigma,在該部電影中虛構了前述有關圖靈自殺與蘋果公司Logo關系的情節,被部分公眾以及媒體訛傳。
2、事實:
1976年,蘋果的第壹個標誌由羅·韋恩(Ron Wayne)用鋼筆畫的,設計靈感來自於牛頓在蘋果樹下進行思考而發現了萬有引力定律,蘋果也想要效仿牛頓致力於科技創新。
但是這個logo圖形復雜並且不容易被記憶,只在生產Apple I時使用,所以很快被蘋果所拋棄。到了蘋果二代的時候,喬布斯決定要修改這個LOGO,然後韋恩才設計了壹個蘋果被咬了壹口。
擴展資料
商標由來——
1976年由喬布斯決定重新指定Regis McKenna公關公司的藝術總監Rob Janov重新設計壹個更好的商標來配合Apple II的發行使用。於是Janov開始制作了壹個蘋果的黑白剪影,但是總感覺缺了些什麽,
“我想簡化蘋果的形狀,並且在壹側被咬了壹口(taking a bite)——a?byte(壹個字節),對吧,以防蘋果看起來像壹個西紅柿,”Janov解釋到。然後,Javov增加了六條彩色的、水平色條,這樣就完成了我們今天所熟知的彩色蘋果徽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