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公證的專業性是很強的,我們在辦理此類的公證,除審查是否是符合壹般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以及是否存在著商標無效的情況。
在辦理商標轉讓公證的時候需要註意壹下幾點:
1、公證當事人的身份是不是真實的。不管是否是申明書公證還是已經取得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轉讓協議公證。
對於當事人的身份問題,是在辦理公證中,最應該仔細審查的問題。也是受讓方和商標權利部門最希望借助公證機構的職能,以此來達到防止虛假轉讓,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目的。
2、受讓人是否是具有使用轉讓的商標的實際可能。
受讓人擁有自己的經營機構,公司、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等,正在從事此類商品生產或者進行該項服務。2002年商標法修訂後,商標註冊主體放開允許自然人註冊商標以來,自然人的商標申請數量迅猛增長,自然人的申請量大幅上升,甚至出現了壹些以搶註商標然後轉賣為生的商標炒家,這些自然人申請中以買賣商標而非實際使用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