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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商標流程

申報商標的流程:

1、申請。即當事人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2、初步審定。即商標局在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3、核準註冊。即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公告期滿無異。

商標申請流程詳細步驟如下:

1、提前設計好要註冊的商標。包括商標圖案、中文和英文的名字。

2、確定商標的使用範圍。商標分45大類,每個大類下再分小類,要確定註冊商標的具體使用範圍和產品名。

3、提前查詢商標是否被註冊。到國家工商總局的網站上查詢該商標是否被人註冊了,如果被註冊了就要更改商標後再提交。沒有註冊即可提交註冊申請。

4、到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資料。個人註冊商標需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各2張、商標的設計圖案6張、帶本人簽名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5、等待商標局的審核。壹般需要12-16個月出結果。

6、通過了商標局的初審後,即進入3個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異議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沒有異議的即可以成功註冊。有異議的要進行商標異議答辯,答辯通過後即可成功註冊。

7、通過了公示期後,商標局會發文公布該商標成功註冊,商標即可以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

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文件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第二十九條

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內容需要說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請人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申請人未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的,不影響商標局做出審查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