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部有關部門的定義,綠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商標的無汙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綠色食品並非指綠顏色的食品,而是對無汙染食品的壹種形象描述。綠色象征生命和活力,而食品是維系人類生命的物質基礎。為了突出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態環境,並能給人們帶來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將其定名為“綠色食品”。
認證機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隸屬中華人民***和國農業部,1990年開始籌劃並積極開展綠色食品方面的工作,1992年11月正式成立,是組織和指導全國綠色食品開發和管理工作的權威機構,也是綠色食品的認證機構,同時也是綠色食品標誌商標的所有者。
全國各類綠色食品管理服務結構是我國綠色食品產業發展的組織依托,目前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全國構建了三個組織管理系統,並形成了高效的網絡:壹是在全國各地委托了分支管理機構,協助和配合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開展綠色食品宣傳、發動、指導、管理、服務工作;二是委托全國各地有省(自治區)級計量認證資格的環境檢測機構負責綠色食品產地環境監測與評價;三是委托區域性的食品質量監測機構負責綠色食品產品質量監測。綠色食品組織網絡建設采取委托授權的方式,並使管理系統與監測系統分離,這樣不僅保證了綠色食品監督工作的公正性,而且也增加了整個綠色食品開發管理體系的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