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欺騙手段註冊商標的,可以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申請註銷該註冊商標。使用註冊商標時,可以標明“註冊商標”,也可以標明註冊標記,這是商標註冊人的權利,而不是義務。商標註冊人在延長期屆滿後未申請續展註冊的,其註冊商標將被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