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載體不同。商號壹般依賴於商事經營場所的名稱,而商標壹般依賴於流通的商品;
2、形式不同。商號壹般以數字、符號等形式體現,而商標則以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體現;
3、其他區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