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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風塘的創始人是誰?

走在街上,隨處可見“避風塘”3個字。避風塘茶樓,避風塘小吃,避風塘料理、避風塘大浴場……避風塘,到底是企業名稱還是風味小吃?近幾年,關於“避風塘”屬性的案件也是此起彼伏。日前,上海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連續判決了兩起“避風塘”不正當競爭案:認定了“避風塘”是特色風味菜肴和飲食經營方式的名稱,不能被某個企業獨占。

20世紀末 “避風塘”註冊商標風雲

1999年6月,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認為,某企業冒用“避風塘”的名稱,公開制作店鋪招牌、店內用品和廣告,是侵權行為,要求長寧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處某企業。同時,該公司還授權律師發表“鄭重聲明”,稱他們依法擁有“避風塘”服務商標和企業專用權,要追究其他擅自使用“避風塘”3個字經營的法律責任。

這個聲明著實把那些“避風塘風味料理”的業主們嚇壞了,風味料理什麽時候成了壹個企業獨占的名稱?為什麽風靡世界的特色風味也會侵權?

同年8月3日,上海竹家莊美食有限公司與上海銀河潮港城潮州菜酒樓聯名,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了申請書,他們針對“成都市武侯區避風塘海鮮大排擋將‘避風塘BFT’作為商標註冊”,並許可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使用的做法,提出裁定該註冊不當的申請。

2000年——19世紀末,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嚴格審查和審理後,認定:“避風塘”並非獨創性字詞,是餐飲行業內約定俗成的名詞,註冊為商標是違反《商標法》和《商標評審規則》的,違反了誠實信用、公平競爭的原則。最終還“避風塘”以本來面目——餐飲業合法經營、公平競爭的樂園,不是投機取巧者獨占的領地。

“避風塘”的故事

“避風塘”到底是什麽?為什麽會風靡世界各地?

每年6到9月份,臺風都會侵襲香港。為避免出入香港的船只遭到臺風侵襲,1862年,香港政府在維多利亞海港修建船舶躲避臺風的港灣。那裏除了可以停泊50艘巨輪外,還有許多小型船只也會來此躲避臺風。***有11個避風的地方,最大的就是銅鑼灣,被當地人叫做避風塘。

20世紀60年代開始,由於環境汙染,香港沿海捕魚為生的漁民,在香港附近的水域很難捕獲到魚,僅靠捕魚已經難以為生。世代以大海為家的漁民,舍不得離開大海。相比之下,繁榮的銅鑼灣卻漸漸成為香港最繁榮的消費娛樂區。

有漁民把目光瞄上了銅鑼灣,開始駕船來到銅鑼灣,支起爐竈,用漁家特殊的烹調方式,經營特色美食。比如:海鮮、粥、粉、面等,最出名的就是“避風塘辣椒炒蟹”、“避風塘草蝦”、“避風塘炒面”等。

每到夜幕降臨,張燈結彩的漁船成群結隊停靠在岸邊,人們在搖櫓的小艇上享受美食,欣賞表演,壹片歌舞升平的景象,漸漸形成壹個“水上街市”。

80年代開始,“避風塘”以其特色風味被帶到岸上。從此,日本、新加坡、美國、中國內地和臺灣地區悄然興起了壹家家的“避風塘”,有的城市還將“避風塘”引進星級賓館。

新世紀伊始 “避風塘”又開戰場

2001年開始,媒體關於“避風塘”的文章風湧而起。不知是記者們不曉得上世紀末“避風塘”註冊商標案的原因,還是受某些“避風塘”的影響頗深,竟相討論起“正宗”的“避風塘”來,有媒體竟然“鄭重其事”地稱:“上海避風塘只有6家”。壹時間,不名就裏的人們被搞糊塗了:“隨處可見‘避風塘’招牌,到底哪個是正宗?”“避風塘是餐飲還是浴場?”“到底是誰在侵權?”

2002年7月26日,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又將上海東湧碼頭餐飲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說,該公司於1998年9月5日依法註冊成立,並始終以“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的名稱為社會提供餐飲服務。由於他們的廣告宣傳,強化了“避風塘”的名稱和品牌形象,“避風塘”已經成為上海地區餐飲行業中較知名的服務名稱。

他們認為,東湧碼頭也是餐飲服務業,在熱鬧地段淮海路、汾陽路的門店,擅自使用“避風塘”字樣作招牌匾、店堂餐桌及廣告,造成了消費者的混淆,侵犯了他們享有的服務特有名稱和企業名稱權。要求東湧碼頭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避風塘”字樣,並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人民幣。

“東湧碼頭”大喊冤枉

接到起訴狀,東湧碼頭的總經理王小姐懵了:“我公公就是在銅鑼灣打天下的,對避風塘的由來可以講上幾天幾夜的故事;我老公也是那裏長大的,避風塘已經遍布全球,怎麽可以說是他壹家公司獨有的呢?”

大道律師事務所接受了東湧碼頭的委托,發現,東湧碼頭的門面招牌和戶外廣告上確實印有“東湧碼頭避風塘”、“避風塘料理”等字樣,而且在菜單底部印有“走進漁家銅鑼灣享受原味避風塘”的廣告語。但是,他們同時了解到有關避風塘註冊商標的事件,認定“避風塘”不應該為壹個企業所有。

法庭鏖戰:避風塘屬於世界人民

開庭了,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與東湧碼頭餐飲有限公司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出具了營業執照、驗資報告及虹口區商委的報告,來證明公司的字號是“避風塘”,說明自己擁有對“避風塘”字號的合法權利。另外,他們還出具了有關東湧碼頭餐飲有限公司《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現場檢查筆錄》、照片、發票等,證明東湧碼頭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消費者的誤解。

東湧碼頭餐飲有限公司則強調,他們沒有單純使用“避風塘”,“避風塘”3個字都是與“料理”聯系在壹起的。無論是從“避風塘”的演變過程,到“避風塘”商標案件的澄清,還是世界各地對“避風塘”的宣傳,到香港商業登記資料,都足以證明“避風塘”不是避風塘公司獨創。

法官揭開“避風塘”的面紗

法院經過半年的調查審理,最終認為:東湧碼頭使用“避風塘”壹詞,只是用於介紹餐飲服務特色,並沒有用於企業名稱,且是在長時期、不斷發展的經營活動中,逐步成為被廣大消費者普遍接受的壹類特色風味菜肴,和飲食經營方式的名稱。“避風塘”不能成為壹家公司獨家享有的服務名稱。所以,東湧碼頭使用“避風塘”3個字作廣告宣傳,沒有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不會讓消費者對企業產生誤解和造成混淆。上海避風塘美食有限公司的訴訟,缺乏法律依據。

官司沒有結束

官司雖然贏了,但沒有解除人們心中的疑慮:關於“避風塘”的官司都以原告敗訴告終,為什麽還有人要告?難道是法律不公平嗎?

王小姐告訴記者,打官司這半年來,東湧碼頭非但沒有受影響,生意反而紅火起來。她認為,只要妳的店有特色,肯定會吸引顧客。但她心中也是忿忿不平:“為了這個莫名其妙的官司,我和全體員工在精神上受到很大傷害,所花費的精力、物力和人力是無法計算的。既然2000年,有關部門已經認定‘避風塘’不能註冊為商標使用,為什麽對方還要與我打官司?‘避風塘’屬於大家。” 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