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商標法》第41條第2款規定:?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13條、第15條、第16條、第31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於惡意註冊,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時間限制。?可見,我國新商標法賦予馳名商標的保護,可以說完全符合《巴黎公約》和《TRIPS協定》的要求。馳名商標受到的保護不同於普通商標。對於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馳名商標所有人將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而對於普通商標,則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此外,我國新商標法還規定禁止商標侵權。反向打假?,放?反向打假?作為侵犯商標權的行為,這壹規定有利於禁止壹些外國企業在中國假冒馳名商標,為中國企業創造國際知名品牌創造了良好的前提條件。此外,新商標法還賦予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查取證的權力,加強了對商標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賦予了商標所有人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責令停止侵權和財產保全措施的權利,這也有利於馳名商標的保護。
但我國商標法仍存在壹些不足,如馳名商標淡化等。淡化是壹種侵權行為,會導致對商品來源的混淆,使侵權人可以利用他人商標的聲譽,直接削弱馳名商標的宣傳功能和商標對商品質量的證明功能,從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此,筆者認為,對馳名商標的保護還應采取以下措施:
1.淡化被定義為商標侵權。
2.禁止馳名商標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在任何商品上註冊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3.禁止使用他人馳名商標作為域名註冊。
如何保護馳名商標?《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做出了嚴格的可操作性規定,主要在第8、9、10條。第八條規定,在大量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可能損害馳名商標註冊人權益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予以駁回;馳名商標已經註冊的,自註冊之日起五年內,註冊人可以請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予以撤銷,但對惡意註冊沒有時間限制。第九條規定,在非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並且會暗示該商品與馳名商標註冊人有某種聯系,可能損害馳名商標註冊人權益的,馳名商標註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第十條規定,自馳名商標被認定之日起,他人在企業名稱中使用與該馳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可能誤導公眾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核準註冊;已經註冊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馳名商標的註冊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註銷。此外,第十二條特別規定,未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將商標稱為馳名商標,是欺騙公眾的行為,將視情節予以處罰。此外,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近日明確,除馳名商標所有人外,任何人不得將與馳名商標相同的名稱註冊,即使該企業名稱是在馳名商標被認定前註冊的,也屬於侵權行為,馳名商標所有人有權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撤銷。上述規定表明,中國對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和力度即使以國際標準衡量也是突出的,體現了中國在加入世貿組織過程中保護國內外知識產權的決心。但由於當前特定的歷史時期,管理當局似乎更加重視和強調對外國知識產權的保護,因為外國馳名商標在中國屢遭假冒已經演變成壹個非常敏感的國際問題。事實上,外國馳名商標按照上述規定受到保護的可能性和力度不僅遠高於國內普通商標,也遠高於國內馳名商標,可見管理當局的心態傾向。異常嚴格的管理規定只是這個時代醞釀的復雜心態的具體體現,另壹個角度又出現了新的問題。最明顯的壹個就是這樣的強力保護,客觀上為壹些國外知名企業的非馳名商標濫用馳名商標的保護效果提供了相當程度的制度便利,被稱為馳名商標保護效果的搭便車現象。
馳名商標保護與普通商標保護的區別壹般來說,中國名牌產品?必須有市場上的知名商標。同樣,馳名商標的載體?產品必須具有卓越的質量和競爭優勢。有些產品,比如鄂爾多斯羊絨衫,不僅是中國名牌,還是中國著名商標。這兩個榮譽在互認的過程中也是有相互參考價值的。
然而,中國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在許多方面有明顯的區別:
1,兩者的法律依據和實施部門不同。我國馳名商標的認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標法實施細則?以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第5號規定,企業馳名商標必須向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提出申請,經認定後才能成為馳名商標,享有馳名商標的壹切權利。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制定的《質量振興綱要》和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12號《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授權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組織實施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
2.它們的內涵是不同的。馳名商標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中國名牌產品是指實物質量達到國際同類產品先進水平,在國內同類產品中處於領先地位,在行業內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最高,顧客滿意度高,市場競爭力強的產品。可見,馳名商標的內涵是商標,名牌產品的內涵是具體產品。
3.兩者的對象不同。馳名商標既包括國內企業的註冊商標,也包括外國企業在中國註冊的商標,而名牌產品的評定僅限於中國企業的產品,不接受在國(境)外使用外國產品的申請。
4.他們的評價機制不壹樣。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的新的馳名商標認定和審議辦法,馳名商標將由企業的壹種榮譽變為法律保護的手段,不再由國家組織分批認定。這壹新規的出臺,意味著馳名商標批量評定的歷史成為過去。《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規定,中國名牌產品評價每年進行壹次,每年由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公布中國名牌產品評價的產品目錄。凡不在當年評審目錄內的產品申請,不予受理。
5.兩者的認定條件不同。馳名商標的構成要件是:該商標的歷史和使用範圍的相關材料;該商標的宣傳推廣活動、地理範圍、宣傳媒體種類、廣告金額等相關材料;該商標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或者地區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記錄;使用該商標的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面積等相關材料。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重點是:實物的質量水平;市場占有率、出口匯率、品牌知名度、年銷售額、實現利稅、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產貢獻率;企業的生產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技術創新和產品開發能力;產品實現的標準水平;企業的計量檢測體系、計量保證能力和質量管理體系;企業的售後服務體系和客戶滿意度必須走在全行業前列。
6、兩者鑒定的後果不同。馳名商標經過認定後,可以比普通商標受到更多的保護。公認馳名商標是解決商標侵權糾紛的壹種法律保護手段。它是通過什麽?案件鑒定?和被動保護的原則。如果已經取得馳名商標的產品遇到侵權糾紛,可以將馳名商標作為受保護記錄,提交商標局仲裁。根據《馳名商標認定和審議辦法》的規定,在沒有侵權糾紛的情況下,馳名商標對企業沒有任何意義。我國名牌產品的評定主要是授予企業壹種榮譽,是國家獎勵機制的壹部分。
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的權利(1)專有權
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在指定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專有權利。註冊商標專用權僅限於該註冊商標和核準使用的商品。
(2)許可權
許可權是指商標所有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人應當對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被許可人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商標許可合同未備案的,不影響許可合同的效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向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商標許可的類型主要包括獨占許可、排他許可和壹般許可。
(三)轉讓權
商標轉讓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將其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所享有的權利。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商標註冊人應當將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壹並轉讓;不壹並轉讓的,商標局應當通知其限期改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應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該商標專用權。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續展權
續展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在其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申請續展註冊的權利,從而延長其註冊商標的保護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未能在此期限內提出申請,可給予6個月的寬限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商標最後壹次有效期滿的次日起計算。展出期滿未提出申請的,應當註銷其註冊商標。
(5)標記權
使用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文字或註冊標記。不方便標註商品的,可以在商品的包裝或者說明書等附件上標註。
(6)禁止權
商標禁止權是商標權人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經自己許可使用註冊商標和近似商標的權利。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註冊商標所有人未經許可,有權禁止他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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