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歷時8年談判達成的協定,是中國簽署的第壹個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標誌雙邊協定,也是近年來中歐之間的第壹個重大貿易協定,對深化中歐經貿合作具有裏程碑式的意義。
該協定包括十四條和七個附錄,主要規定了地理標誌保護規則和地理標誌互認名錄,具有保護數量多、保護種類豐富、保護待遇高等優點。
該協議包括雙方550個地理標誌(各275個),涉及酒、茶、農產品、食品等。,比如中國的紹興酒,六安的瓜片,安溪的鐵觀音,賀蘭山東麓的葡萄酒,歐洲的香檳,巴伐利亞啤酒,帕爾馬火腿,馬吉納山的橄欖油。值得註意的是,代表中國傳統文化的宣紙、蜀錦等具有中國特色的地理標誌也首次被納入協定。
擴展數據
協議的簽署是推動中歐經貿關系高質量發展的有力舉措。
這直觀地反映出,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歐經貿合作也沒有停滯,而是繼續向前發展。該協議將為雙方產品進入對方市場提供有力保障,提高知名度,更有利於對方消費者的認可。
此外,地理標誌被證明對生產者有明顯的經濟利益,即獲得更高、更穩定的出口收入。歐盟委員會此前公布的壹項研究顯示,帶有受保護名稱的產品價格比未經認證的同類產品高出壹倍,即受保護產品享有更高的銷售溢價。比如葡萄酒的溢價率是2.85,烈酒的溢價率是2.52,農產品和食品的溢價率是1.5。
人民日報海外網-海外網評論:中歐地理標誌協議正式簽署,釋放三重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