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妳沒有說明,妳方商品是否妳已經註冊的情況下是違法的,以上幾位律師是本著法律的角度評判的,並沒有認真詢問妳方的商標是否妳已經註冊,請妳記住了妳方公司的名稱(企業註冊)並不等於妳商品的商標已經註冊,也就是說妳的公司企業名稱註冊了並不代表妳的商品(與企業壹樣的名稱)的商標註冊,如果其他廠家已經註冊妳以企業命名的商標,那麽妳就是違法侵權的。
法律客觀:《 商標法 》第五十壹條 將未 註冊商標 冒充註冊商標使用的,或者使用未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