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需要到戶籍派出所申辦門牌。
所需的證明材料:
(壹)城鎮建築物。持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包括報建圖、房屋首層平面圖、房屋四至圖;若其它樓層結構與首層不壹致的,還應附各層平面圖)辦理。已辦理產權的憑房屋產權證辦理,但屬危房修繕完工的,還需規劃部門核發的《廣州市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二)農村建築物。持以下材料之壹辦理:1.《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房屋平面附圖;2.《宅基地證》、房屋四至圖;3.規劃部門和國土房管部門核發的其它有效證明材料辦理。
申領門牌的程序:
建築物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領(變更)門牌呈批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建築物所在地區分局(縣級市局)辦證中心或戶籍派出所受理(屬證件的,經驗核後提交復印件)。
凡經公安機關批準的門牌,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領單位或個人領取門牌確認通知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