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冒商標侵權的處理如下:
(1)停止商標侵權的有關行為,包括停止銷售侵犯註冊商標的商品,沒收、銷毀侵犯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沒收、銷毀專門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對侵權人處壹定金額的罰款,罰款壹般是在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者侵權獲利5倍以下;
(3)涉嫌構成犯罪的,根據構成的罪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六十壹條
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得在僅去除假冒註冊商標後進入商業渠道。
二、商標侵權犯罪量刑標準是什麽
商標侵權犯罪量刑標準是:
1、假註冊商標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銷售假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