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冒專利行為。假冒專利行為是指在不具專利權的產品或其包裝上標註專利標識,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將不具專利權的產品稱為專利產品,等等。
假冒專利者,除承擔相應民事責任外,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專利侵權行為。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有效期內,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又無法律依據,以盈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
侵權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停止侵權、公開道歉、賠償損失。
(3)著作權侵權行為。著作權侵權行為是指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的義務,侵害他人依著作權法享有的人身權或財產權的行為,常見的如制作、銷售、使用盜版書籍、音像制品、軟件等行為。
侵權行為人應承擔民事責任,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道歉、賠償損失。性質嚴重的,要受版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罰,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沒收非法所得,坐牢3~7年。
(4)冒充註冊商標行為。冒充註冊商標行為主要是指商標使用人使用未註冊商標時標註“註冊商標”字樣或者註冊標記,如“○註”或“○R”,或者在在產品的廣告、說明書等宣傳資料行作為註冊商標予以宣傳,使人誤認為該商標是註冊商標。冒充註冊商標行為也包括,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進行實質性改變且標註註冊標記,或者在其未予核準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註冊商標標記。
對冒充註冊商標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予以通報或者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就是我們俗稱的傍名牌、假冒名牌,是指○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的。○2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3仿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仿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4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5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標誌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6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侵犯、亂用、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予以依法處理。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犯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買賣商標標識的行為。《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買賣商標標識。對於違反這個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商標標識,並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20%以下的罰款;銷售自己註冊商標標識的,商標局可以撤銷期註冊商標。如果構成侵權行為的話,還要追究當事人的侵權責任;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的,則要追究刑事責任。
(7)假冒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行為。假冒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行為是指擅自使用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使用與原產地域產品專用標誌相近的、易產生誤解的產品名稱或者產品標識,或銷售上述違反規定的產品等行為。
假冒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行為由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技術監督行政案件辦理程序的規定》等予以行政處罰。
(8)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是指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披露、使用他人商業秘密的行為。嚴重的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會涉及犯罪。
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監督檢查部門可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權利人還可依照合同法、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對違反約定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要求制裁。
對涉及犯罪的行為,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侵犯專利權主要表現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