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近似商標侵權的處罰具體如下: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2、收邀並銷毀侵權商標標識;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4、收繳直接專門用於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如果采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並監督銷毀侵權商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