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哈爾濱市行政轄區內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已經申請專利的公民、企業或其他組織;
2、申請專利的技術具有較高技術含量和較好的市場開發前景,預期可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申請專利的技術不存在明顯不授予專利權的缺陷;
4、申請人支付專利費存在困難的;
5、申請補貼的費用應當是已經向國家知識產權局交納的費用;
6、未向省知識產權局申請過專利補貼資金的;
7、自本年度申報的專利。
其次,公民、企業或其他組織申請使用專利補貼資金的,應報送下列材料:
1、哈爾濱市專利申請補貼資金申請表;
2、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專利補貼的應提供法人營業執照和代碼證的復印件;個人申請專利補貼的應提供身份證的復印件;
3、應提供國家知識產權或其代辦處開具的專利申請的申請繳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專利申請人為企事業或其他組織的,如專利申請繳費發票原件已入財務賬的,則必須出示原件,審核蓋章後返回,市知識產權局留存復印件。
4、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受理通知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應提供完整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復印件,包括:專利請求書、說明書摘要、權利要求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