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是遮蔭或遮擋雨雪的工具,壹般用油紙、油布或塑料布制成。英語中的雨傘來源於拉丁語Umbra,意思是蔭涼和陰影。
雨傘通常由可延展的布料和其他材料以及可以用作骨架的纏繞電線制成。使用時,用手將傘提起。雖然傘最初發明的主要目的是阻擋陽光,但它最常被用作雨天擋雨的工具。雨傘的其他功能包括用作裝飾品、拐杖甚至武器。香港老字號梁蘇吉傘就是可以當武器用的傘之壹。
在中國,傘是雲在公元前450年左右發明的,被稱為“活動房”。在英國,傘在18世紀開始被使用。傘曾經是女性的專用品,表明女性對愛情的態度。撐起妳的傘,以示對愛情的忠誠;左手拿著壹把打開的傘,表示“我現在沒有空閑時間”。
慢慢搖傘,表示對傘沒有信心或不信任;把傘放在右肩上,表示不想再見到妳。19世紀,男人開始用傘。因為英國的雨,傘是英國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成為英國傳統生活方式的象征,成為倫敦商人和官員的必需品,也是英國人的象征——約翰·牛(John Niu)手裏拿著壹把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