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藥酒,是藥是酒還是保健品,這是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但是中藥藥酒含有中藥,而中藥的毒性暫未有系統而清晰的認定標準,所以許多中藥藥酒的屬性極其混亂。鴻茅藥酒又含有中藥多達67種,爭議更大,再加上鴻茅藥酒沒有進行過臨床試驗,飲用有何效果並不明確,所以它理論上不能歸屬於任何壹種品類。但是,鴻茅藥酒卻得到了“非處方藥”的認定,此次東窗事發後還將改變屬性為“處方藥”。而藥品屬性的改變只需要經過食藥監局的討論即可,這壹切都意味著藥品食品保健品認定程序的極度混亂。
但有壹點是明確的,鴻茅藥酒仍然可以出現在市場,之前是藥,之後也是藥。我們知道,飲用鴻茅藥酒已經出現過不良反應癥狀壹百余例,且鴻茅藥酒沒有任何臨床試驗,沒有明確的使用說明。它應該永絕於市,但是它卻仍然留在市場,這是為什麽呢?
原因之壹,鴻茅藥酒屬於地方政府的支柱企業。鴻茅藥酒雖然是藥,但是它的廣告卻隱藏了自身藥品的屬性,偽裝成了保健品。由於保健品作用是強身健體,適用範圍比藥品更廣,所以盈利機會更大。在欺騙性廣告的大力宣傳下,鴻茅藥酒得以發展壯大,遍布全國,成為零售規模超75億元的大型企業,年繳稅3.5億元,儼然涼城縣的經濟支柱。
企業為當地政府納稅,政府就會包庇企業違法。企業與政府的***生關系壹旦形成,企業就可以有恃無恐,就算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鴻茅藥酒也不必擔心自己的生死存亡。畢竟外界通報的違法再多,處罰也是由當地政府執行,無法真正落到企業頭上。
而這種***生關系也令鴻茅藥酒永絕於市變成了不可能的事。牽壹發而動全身,鴻茅藥酒死了,涼城的經濟就會垮,政府損失的錢誰來供給呢。相比之下,將鴻茅藥酒的非處方藥屬性改成處方藥躲避風頭才是損失最小的選擇,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只要改頭換面就可以重出江湖了。
另壹原因是,鴻茅藥酒與央視簽訂的廣告協議。央視是黨和政府的代言人,是政黨權威性的體現。如果鴻茅藥酒被證明是假藥毒酒,那勢必會影響央視的名譽,也間接削弱了央視所代表的上峰形象的權威性。
不過,此事發生之後,央視必然會對自身的廣告和內容進行更嚴格的審查,其他地方衛視也會對類似廣告的審批更加審慎,這可以說是壹件好事。
總之,鴻茅藥酒仍然是壹塊難除之癬,它因為規模巨大涉及權力而無法死亡,但是,經過人民和媒體的口誅筆伐,鴻茅藥酒也無法如從前壹般只手遮天了。相信類似的企業還有很多,它們也必將難以茍活於正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