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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鋪起名不得不知的忌諱!

給自己的服裝店取壹個響亮的名字,是開店創業成功的步。如何給自己的服裝店取名也是壹門學問。既要吉利討喜,又要朗朗上口便於銘記,還要個性突出店鋪特色。以下是小編總結了給服裝店取名的幾大禁忌,能在創業者為自己店鋪取名時提供參考。

忌隨意

任何店鋪取名不能隨意改動,命名要穩定,品牌服裝店亦是如此。壹經註冊使用後,不能隨意更改.這是岡為店鋪的名稱經過註冊後,又經廣告的反復宣傳,為大眾所熟悉,久而久之,就會形成壹種信用、質量的價值表征,在社會上產生影響,繼而能夠提高廣告宣傳效果。

忌違法

服裝店取名要避免觸犯法律。避免涉嫌侵權。

品牌是商品的文字商標的基礎,是丈圖組合商標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店鋪名叮謂唇齒相依,因此店鋪命名要嚴肅。具體而言,要遵守規定,符合要求。

首先,要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如禁止使用與名稱、國際組織名稱相同或相近的詞語作商標,禁止使用帶有民族歧視性的、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詞句作為店鋪命名。

其次,要符合忌諱文明要求,不能采用那些庸俗、淫穢以及與社會道德背道而馳的詞句作為商品的品牌。

忌產生歧義

起名使用多音字,就像使用生僻字壹樣會給人們的呼叫帶來很大的不便,寓意本身就不夠明朗。以多音字起名,名字有兩個或更多的發音時就更容易讓人感到無所適從。

忌用意不良,違背倫理道德

比方說,妳正好從事化妝品的制造與販賣,於是異想天開,欲以“海洛因”做商標而讓消費者指名購買。那麽妳可能乘興而人商標局,卻敗興而出。因為“海洛因”壹詞系與毒品不但同音又同字,顯然已經違反所謂善良風俗習慣之原則。

忌用偏字

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有些商標在起名用字上也存在著壹些十分嚴重的問題。專門用壹些偏字,晦澀字來彰顯自己的不同,其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忌寓意隱晦

寓意隱晦就是寓意過於深奧,別人看不懂。就像選用生僻字壹樣,意思雖好,沒有人懂,寓意再好也沒有意義。再就是不能取無意義的名字。

忌諱氣

含義不吉利是商業命名的大忌。因為它不但讓名字的主人產生不好的聯想,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不論主體是壹個人、壹個企業,還是壹件商品。

忌雷同

商鋪取名也忌雷同,比如妳取了三個字品牌,我也取三個字的名字並設法兩個字與妳壹樣,好混淆消費者的視力。妳叫“波蜜”,我叫“×蜜”;妳是“怡康”,我就叫“×康”:妳是“七星”,那我變成“×星”。這樣的起名跟風只能讓大家覺得妳及妳的店平淡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