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或其代理)向商標註冊出提交申請表格,同時繳納指定的費用。
2、收到申請表格後,商標註冊處會審閱該申請,以確保該申請符合商標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經審閱後確認申請不符合商標條例的規定,那麽商標註冊處就會簽發壹份報告,說明該商標不能被註冊的理由。
3、如果商標註冊經審閱後認為申請沒有問題,則會在政府憲報刊登該商標註冊的廣告。
4、任何人可在廣告刊登後的兩個月內可以提出反對有關商標的註冊申請。如沒有收到反對註冊申請,商標註冊處就會正式進行註冊。
5、最後,商標註冊處會簽發註冊證書給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