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歸結為規範的法律語言,妳可以說: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的行政糾紛和民事糾紛,使得行政審判活動包括以下三類裁決:壹個賠償糾紛的裁決:商標、專利;2對補償糾紛作出裁決:拆遷補償;對所有權糾紛的裁決:土地和其他自然資源、房地產。
比如甲村和乙村有壹塊地的使用權糾紛,雙方僵持不下。b向執政的縣政府、縣委、縣政府舉報,問兩個村的土地歸誰所有。縣委、縣政府研究確定土地歸各村所有後,這個確定是行政裁決。
行政裁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可以對行政裁決提起行政訴訟或者行政復議。
還需要註意的是,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裁決不服的,可以繼續提起民事訴訟,但法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爭議仲裁是指相關爭議在事前或事後主動提交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作為第三爭議事實作出判決和決定。有關各方為解決糾紛,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當事人利益,履行政權義務而達成的協議。行政裁決與行政裁定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不同的體育鍛煉。仲裁庭仲裁機構根據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自願訂立仲裁條款的書面仲裁協議,同意受理爭議的繼續,國家行政聽證和裁決當事人、行政裁決依據行政職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第二,按驗收。仲裁機構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受理案件,完全是基於雙方被授權有管轄權的情況。行政裁決是法律、法規授權行使行政職能、實施管轄的行政機關。
三種不同的適用法律。仲裁機構處理爭議的依據是法律爭議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即在全面、深入、客觀地鑒定案件相關事實、確認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當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爭議的法律依據時,可以參照確定責任的經貿慣例或行業慣例。行政裁決是唯壹合法的裁決|基於這壹事實,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確認責任教育網。
四種不同的效果。仲裁應是終局的。裁決壹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行政裁決後,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者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個不同的特征。仲裁就是降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平等地位,以及其他財產權利。最初的決定;國家行政機關依據行政權力,以領導與被領導、管理與治理的隸屬關系進行管理的行政裁決。
行政仲裁與* * *行政裁決相同:
其中之壹是作為第三方中介的行政當局的調查結果。
第二,處理的對象是民事糾紛。
三是行政機關運用行政權力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