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堂”就是人民大會堂管理局 的壹個獨有商標。 2010年以後的華堂醬香酒,俗稱茅臺華堂酒,是由人民大會堂和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出品的醬香型白酒。十八大以後 茅臺酒股份出廠的華堂酒 瓶身上已經沒有“人民大會堂”特制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