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經過當事人的許可之下,如果第三者故意搶註別人的名字,並且通過這樣的方式來謀取盈利,這樣的方式就屬於惡意搶註商標。
我隨便舉個例子:如果壹個人的名字叫a,在a成名之後,另外壹個人把a的名字註冊為了自己的商標。因為這個名字本身就是a的代名詞,除了a之外,沒有任何人可以代表a,這樣的行為就屬於惡意搶註a的商標。當a對這樣的行為提出異議的時候,商標局會直接撤回這個商標,同時也會維護a的合法權益。
壹、惡意搶註谷愛淩的商標已經被駁回。
這是壹個令網友非常生氣的新聞,在谷愛淩參加奧運會的時候,有人竟然直接申請了谷愛淩的商標,身邊的名字就叫做谷愛淩。在谷愛淩沒有從事相關領域的工作的時候,拐點本身和這個上面就沒有任何關系。之所以有人會做出這樣的行為,主要是因為他們想通過這樣的方式謀取暴利。在這個事情發生之後,商標局已經正式駁回了這個商標。
二、搶註別人名字的行為屬於惡意搶註商標。
正如我在上面所舉的那個例子壹樣,當第三者通過惡意的手段搶註別人的名字的時候,這樣的行為本身就屬於惡意搶註別人的商標。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肖像權和名譽權,如果壹個人的註冊商標權我已經侵犯了別人的肖像權和名譽權,這樣的行為肯定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這樣的商標也沒有任何意義,因為這種商標不會受到商標局的認可。
三、我的個人建議是什麽?
我個人建議嚴懲那些惡意搶奪別人商標的行為,之所以我們經常能夠看到惡意搶註商標的事情,主要是因為搶註別人的商標的懲罰實在是太低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們的知識產權意識也會進壹步增強,我相信很多人已經開始關註到了這些惡意侵犯別人權益的行為,這樣的行為需要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