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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類商標經營範圍包括什麽內容

我國現行的商標分類表為《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壹***有45大類,每壹個大類底下又有很多小組。像第16類商標底下,就有21小組,具體內容明細如下:

第十六類紙和紙板,不屬別類的紙和紙板制品;印刷品;裝訂用品;照片;文具;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劑;美術用品;畫筆;打字機和辦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學用品(儀器除外);包裝用塑料物品(不屬別類的);印刷鉛字;印版。

註釋第十六類主要包括紙、紙制品和辦公用品。

本類尤其包括:

——切紙刀;

——油印機;

——包裝用塑料紙、塑料提兜和塑料袋。

本類尤其不包括:

——某些紙制品和紙板制品(查閱按字母順序排列的商品分類表);

——顏料(第二類);

——藝術家用手工具(如修平刀、雕塑鑿刀)(第八類)。

1601組工業用紙。

1602組技術用紙(不包括絕緣紙)。

1603組生活用紙。

1604組紙板。

1605組辦公、日用紙制品。

1606組印刷出版物。

1607組照片,圖片,圖畫。

1608組紙牌,撲克牌。

1609組紙及不屬別類的塑料包裝物品。

1610組辦公裝訂、切削用具。

1611組辦公文具(不包括筆,墨,印,膠水)。

1612組墨,硯。

1613組印章,印油。

1614組筆。

1615組辦公或家庭用膠帶或粘合劑。

1616組辦公室用繪圖儀器,繪畫儀器。

1617組繪畫用具(不包括繪圖儀器,筆)。

1618組打字機、謄寫機、油印機及其附件(包括印刷鉛字、印版)。

1619組教學用具(不包括教學實驗用儀器)。

1620組室內模型物(不包括教學用模型標本)。

1621組單壹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