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黃瓜和蠶豆,被稱為酒局上的三大法寶,喝到盡興時,隨手抓把花生放入口中,既能防止酒勁上頭也能滿足口腹之欲,因此,熟食花生壹直是小賣店的“爆款產品”。
但是,最近山東濟南、河南鄭州多地,有超市因銷售“酒鬼花生”,被四川壹家企業以“侵權”告上法庭,或將面臨數萬元不等的索賠。
進70塊的酒鬼花生,被索賠數萬
據山東商報此前進行爆料,濟南市章丘區的陳女士,因此前花70.02元網購十包“酒鬼花生”在店內售賣,而被四川省百世興食品產業有限公司以侵權為由告上法庭,並要求賠償數萬元。
據報道顯示,百世興產業有限公司提供給法院的證據為:“酒鬼”兩個字是四川百世興食品產業有限公司註冊的商標,只有該公司可以用。
由於陳女士出售的“酒鬼花生”並非四川省百世興食品產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酒鬼花生”,四川省百世興食品產業有限公司認為陳女士存在侵權行為。
無獨有偶,2月1日,山東省聊城市部分商家也因為“酒鬼花生”被告上法庭成為被告。
根據資料顯示,聊城市與章丘區部分商店因“酒鬼花生“侵權事由,都是由青島市某律師事務所負責起訴,並且起訴方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為同壹人。
截至2021年2月22日下午2時56分,根據企查查數據顯示,四川省百世興食品產業有限公司因侵害商標權糾紛案由起訴他人或公司***301起,因民事案件執行案由起訴他人或公司74起,因侵害商標權糾紛案由被起訴32起,因知識產權與競爭案件執行案由起訴他人或公司15起,因商標權權屬糾紛案由起訴他人或公司6起。
不止壹家!河南商超也因為“酒鬼花生”被告上法庭
山東之外,河南省內壹些商超也因為“酒鬼花生”被告上法庭。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20年12月28日,鄭州及滎陽***有4家商超因酒鬼花生相關的“侵害商標權”糾紛被告上法庭。那麽此次河南省內商超的“侵害商標權”是不是也是和此前山東省被告侵權的商家壹樣呢?河南商報記者隨後聯系到滎陽市某被告便利店了解情況。
“我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就被告上了法庭。”便利店店主李琳對河南商報記者說。據李琳介紹,自己曾經在某食品門市進貨時,購入10小包“酒鬼花生”並以每包5元的價格進行出售。
“沒過多久,有幾個人來到店裏買了包‘酒鬼花生’並進行拍照,但是當時我也沒放在心上。”
隨後李琳被告知自己因侵權而被告上法庭,並被索賠1萬元。
“這算什麽事?我就賣包5塊的花生,也不是大肆批發銷售,就算侵權了。”
隨後,李琳在商戶群中才發現,因為“酒鬼花生”吃官司的鄭州本地商超,不僅僅自己壹家。
“後來群裏都互相轉達這個事情,雖然大家很疑惑,但也沒什麽辦法,有的人選擇私下給錢和解,有的人選擇繼續打官司。”
河南商報記者隨後根據案號為(2020)豫0104知民初607號裁決文書,聯系到原告四川省百世興食品產業有限公司有關侵害商標權糾紛的代理律師事務所了解情況。
對方表示:“在案件沒有公開審理之前,我們的信息是不能公開的。”
那麽原告四川省百世興食品產業有限公司怎麽看呢?河南商報記者隨後多次根據企查查公布的電話號碼,嘗試聯系對方,但電話均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