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是由華特·迪士尼建立於1926年的動畫公司,當年迪士尼創立了壹個角色,希望它能成為動畫的主角,也希望他能給工作室帶來好運,這個角色不是米老鼠,而是幸運兔奧斯華(oswald)。作品通過環球影業公司包裝上映之後大受歡迎,到1928年2月為止,與奧斯華有關的影集已經出了26集,周邊商品也很暢銷。
當華特·迪士尼前往紐約與環球影業商量下壹個合約內容,並希望能提高購買價錢時,卻被對方反過來要求降低2成的費用。環球表示已經買通了迪士尼內部的精銳畫師,對幸運兔奧斯華的制作已不需華特迪士尼動畫工作室的許可,此舉不但導致華特·迪士尼失去了版權,也令工作室流失了大量優秀的動畫師。
從此,迪士尼公司開始病態地執著於版權,以至於各路人士聞風喪膽..
2006年,通過和環球影業的交易,迪士尼動畫工作室重新拿回了幸運兔奧斯華的版權,現在他被定義為米奇的兄長。長達壹個世紀的喪子之痛落下帷幕,但心理的創傷能不能平復呢?大概不容易啊。。
______以上文字摘自貼吧desultory的《迪士尼黑歷史:版權瘋狗的悲慘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