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知識產權
簡單地說,商標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產者或者經營者生產或經營的商品區別開來而使用的壹種標記。這種標記通常由文字、圖形或文字、圖形的組合構成。我們比較熟悉的“茅臺”商標,就是文字商標;奔馳汽車的奔馳商標(壹個三角形外套圓環)是圖形商標;鳳凰自行車廠的“鳳凰”商標,由文字“鳳凰”和鳳凰鳥的圖形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圖形的組合商標。商標註冊知識產權是指商標使用人將其使用的商標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向國家商標主管機關(國家工商局商標局)提出註冊申請,經國家商標主管機關依法審查,準予註冊登記的法律事實。在我國,商標註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壹旦獲準商標註冊,就標誌著它獲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並受到法律的保護。壹個企業使用的商標不經過註冊,最致命的弱點是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就是說妳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這就使商標標明商品來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響,也導致商標代表壹定商品質量和信譽的作用大打折扣。比如,A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這種鍋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藍天”商標沒有註冊,於是其他壹些廠家覺得這種鍋既好銷又能賣出好價錢,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電飯鍋上打上“藍天”商標出售。其結果,魚目混珠,A企業的市場銷售額迅速下降,“藍天”商標的信譽更是壹落千丈,更有不少消費者拿著其他企業生產的“藍天”牌電飯鍋要求A企業退換或賠償經濟損失。這種情況雖出乎A企業的意料,卻又應在意料之中。A企業請求商標主管機關制止其他企業使用“藍天”商標,但因該商標不是註冊商標,A企業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主管機關對A企業的請求不能受理。未註冊商標的另壹個弱點是,壹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註冊,該商標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註冊取得,而申請商標註冊,又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壹個未註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註冊,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因此,不管壹個企業使用壹個商標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註冊,那麽,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註冊,商標專用權就會授予別人。未註冊商標的再壹個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到1999年底,我國註冊商標的總數已近百萬件。在新申請商標註冊時,如果未經事先查詢,申請的駁回率幾乎達到70%。這就是說,使用未註冊商標,該商標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為70%。換句話說,使用未註冊商標,就有70%侵權的可能性。因為我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的許可,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就要由侵權人承擔侵權的法律後果。所以,使用未註冊商標,不管妳本意如何,總是存在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可能性。侵權就要受處罰,就要賠償經濟損失,就要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了企業的正常經營,為了企業的發展,也為了尊重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起見,使用未註冊商標的企業應當申請商標註冊。未註冊商標還有壹個弱點,就是未註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由於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專用權才受法律保護,未註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標專用權。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在我國只有註冊商標才是工業產權,只有註冊商標才能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編輯本段功能與作用商標註冊作用對持有人和企業來說是為了獲得商標所有權,從而使這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誌受到法律保護。對壹個產業來說,商標註冊維護產業活動中的秩序,促進企業和產業的發展。商標註冊對企業和消費者來說有許多好處,對企業來說,商標註冊是商標持有人為獲得了商標所有權,受法律保護。通過商標註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商標作為壹種無形資產,有其價值,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對消費者來說,便於挑選產品,使消費者認牌購物。對行政管理部門來說,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質量。通過商標為辦理質檢、衛檢、條碼創造必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