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註冊商標具有以下要件,將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
(1)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壹般主體和單位,即任何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情節達到犯罪標準的,構成本罪;
(2)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註冊商標的合法專用權和國家商標管理秩序;
(3)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以營利為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4)本罪的客觀方面是行為人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商標假冒行為,情節嚴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