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3月15日起實施。其中,食品生產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公開展示相關監督檢查結果記錄的,將被處以最高5萬元罰款。
二、分析細節
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原《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升級。切實把全面從嚴的食品安全工作貫徹始終。
3.食品標簽有哪些違法行為?
違反食品標簽的行為包括:
1.食品標簽缺少食品名稱、凈含量和固形物含量、生產者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以及應當標註而未標註的配料表、保質期或者保質期限的;
2.特殊營養食品的標簽缺少食品名稱、配料表、熱量、營養成分、凈含量、生產者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和保存期、食用方法中的任何壹項;
3.飲料、酒、食品的標簽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凈含量、生產者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以及應當標註而未標註的原汁量、保質期、產品種類或者含糖量中的任何壹項;
4.進入流通領域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缺少任何中文食品名稱、凈含量、原產國家或者地區名稱、生產日期以及應當標註而未標註的配料表、保質期或者保質期限;
5.無食品標簽;
6.沒有中文標簽的國產或進口食品。
7、偽造、冒用他人的食品標簽;
8.偽造或者篡改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保質期限;
9、利用食品標簽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