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誌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有效期三年。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標誌使用人應當在有效期滿三個月前向省級工作機構書面提出續展申請。省級工作機構應當在四十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相關檢查、檢測及材料審核。初審合格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續展的決定。準予續展的,與標誌使用人續簽綠色食品標誌使用合同,頒發新的綠色食品標誌使用證書並公告;不予續展的,書面通知標誌使用人並告知理由。標誌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續展申請,或者申請續展未獲通過的,不得繼續使用綠色食品標誌。
綠色標誌對企業的作用是什麽
綠色標誌對企業的作用如下:
1、強化綠色產品的生態特性,提升標誌產品的形象,促進銷售;
2、有利於產品的差異化,在市場上贏得競爭優勢;
3、有利於提升企業形象及企業的產品形象,從而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青睞;
4、使企業有合適的方式向消費者提供準確的信息,並使消費者相信;
5、可以減少政府不必要的行政幹預,甚至獲得政府的大力支持。